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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victor伟德员工基金会基金使用办法(草案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bevictor伟德员工基金会的工作方针,激励员工勤奋学习,引导员工全面发展,根据bevictor伟德员工基金会基金章程(草案)的规定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公司正式学籍的在读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、员工捐赠者。
第三条 品学兼优生奖励金、考取研究生奖励金、优秀单项奖励金、突发事件一次性资助金;员工资助金由基金会理事会成员协商确定评定办法。
第二章 奖励、资助的标准和比例
第四条 品学兼优生奖励金: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德、智、体等全面发展,综合素质高的员工,奖励比例为bevictor伟德员工总数的1%,金额为每生1000元。
第五条 考取研究生奖励金:2016年只奖励考取985高校和考取公司的研究生,以后依据基金收益再做调整。
(一) 考取985高校:每生一次性奖励500元;
(二)考取公司:每生一次性奖励500元;
第六条 优秀单项奖励金:用于奖励在体育、艺术和社会活动等单项比赛中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优秀员工,一次性奖励金额500元。
第七条 员工突发事件一次性资助:金额由基金理事会成员根据具体情况商议决定
第八条 员工资助金:对于员工基金会的捐赠者,遇突发事件陷入生活困难,可予以一定数额的资助,资助金额由基金会理事会共同商讨决定。
第三章 奖励、资助的评定条件
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者,可参与品学兼优生奖励金的评定: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思想积极上进,道德品质优良;
(二)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学校规章制度及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。
(三)勤奋学习,专业课成绩优良;
(四)积极参与院、校组织的各项活动。活动中组织协调能力出众者在评定时可予以加分;
(五)在社会实践、学术科技创新活动、综合素质测评的素质拓展成绩优异者在评定时可予以加分;
(六)身心健康,体育成绩合格;
第十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,取消当年奖励金的评定资格:
(一)休学或保留学籍者;
(二)因违纪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或院纪处分者;
(三)学年内必修课程不及格者;
(四)当年综合素质测评的素质拓展成绩不及格者。
第十一条 关于员工资助金的说明:
(一)基于bevictor伟德员工基金会基金章程(草案)第三章第八条的规定,员工资助金原则上仅用于捐赠者本人;
(二)对于员工资助金资助对象的认定,可依据《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/T 16180-2006》、《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》(GB 18667-2002)、医疗事故分级标准(试行)(2002)、《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(试行)》等规定执行。
第四章 奖励金的评定时间及程序
第十二条 评定时间:
品学兼优生奖励金每学年评定一次,评定时间每年9月开始;
考取研究生奖励金每学年奖励一次,时间为每年6月;
优秀单项奖学金 每学年评定一次,评定时间每年9月。
第十三条 申报。以班级为单位,员工本人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,并附以下材料:
(一)申报表一式两份;
(二)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;
(三)荣誉证书及素质拓展证书;
第十四条 评审。
(一)学院依据《bevictor伟德员工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》和《bevictor伟德员工综合素质测评暂行办法》,对申报者上一学年综合表现进行量化测评,依据测评成绩推选出候选人,最后由员工基金理事会投票推举出最终人选并进行公示(公示期为3天);
(二)公示无异议后,由学院和基金理事会共同表彰奖励,颁发证书、奖金。
第十五条 关于员工资助金的说明:
(一)因员工系学校管理系统之外人员,对员工的资助应由理事会议商讨决定;
(二)对员工的资助决定应由理事会议参会人员三分之二表决通过。
第五章 附 则
第十六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bevictor伟德员工基金会理事会。
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bevictor伟德
2015年10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