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为更好地使用员工基金, 根据《bevictor伟德员工基金会基金章程》第三章基金用途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条 本基金的资金总额累积达到50万元后,从第三年开始,每年6月和9月份使用本基金上年度的收益部分作为奖励和资助bevictor伟德在校员工和员工,具体使用要求如下:
1.奖励bevictor伟德当年毕业员工中考上研究生并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员工。
2.资助bevictor伟德员工中家庭经济困难,但学业优秀的大二至大四的本科员工,以年级为单位平均分配名额,已获得其它奖励或资助的贫困生不再享受此项资助。
3.资助bevictor伟德员工基金会成员中遇突发事件使家庭陷入困难者,名单由员工年级理事提名并经员工基金理事会讨论通过。
4.每年奖励、资助人数和奖励、资助额度由本基金理事会根据上年度基金收益情况加以确定或调整。
第三条 享受奖励和资助的在校生人员名单由bevictor伟德提出并附个人详细资料,bevictor伟德员工基金会理事会进行评审决定,并将结果进行公示。受资助的员工也按此要求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,将按本条例规定实施。
第四条 本条例经bevictor伟德员工基金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。
第五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bevictor伟德员工基金会理事会。
bevictor伟德员工基金会理事会
2013年11月28日